居民住宅的造价究竟能不能够降低?完全可以。目前住宅造价中,有大约30%是政策税收和市政大配套费用,这一部分应该从房价中扣除。政府应该减免有关居民住宅建设方面的税收,并将大批流失的土地增值税征收上来,专项用于住宅配套设施建设。另有20%属于中间环节,从炒地皮、购买原料和工程招标中的回扣,施工中的浪费和私吞,为少数人中饱私囊而将价格提高。清理掉这两部分,住宅售价降低一半,应该可以做到。
靠什么办法降低价格?一靠政府免税费提供配套齐全的基础设施,二靠成立“居民住宅合作社”,由准备购买住宅的居民自己组织,聘请经济技术专家、律师和会计协助,从工程的设计、采购、施工、装修,到以后的小区管理和维修服务,不断地改造和变换房屋结构,都由住宅合作社承担,一律采取公开招标、公开财务、公开监督的方式,彻底消除不合理的房地产供给体制。住宅是最大的一项消费品,为什么不能赋予消费者自己设计、建设、管理住宅的权利,而只能被动接受房产公司所提供的质量又差、价格又高、设计又没有自己参与的住宅?